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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国际论坛释放无人机监管新信号

2018-03-26 点击:63 次

 3月22日,为期两天的以“开创民航新时代,共享安全和谐天空”为主题的201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国际论坛在北京举行,一时激起层层涟漪。这不仅仅是一次制造商、运营商、监管部门的“三中全会”,更是全球应对无人机监管窘境下的深入探讨。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国际论坛释放无人机监管新信号1
 
那么,经过了去年的诸多“黑飞”事件,导致国内管控政策收紧,以“禁飞、限飞代替监管”后,这场论坛会释放那些新举措?而且,随着国外以无人机进行恐怖主义的事件越来越频繁,无人机屡屡成为恐怖分子的得力助手时,我们又该如何避免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由此可见,围绕行业监管的新规范和空域安全的新挑战,创建充满活力的成长空间亦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监督管理要“分级”还要“分类”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国际论坛释放无人机监管新信号2
 
那么,伴随着中国前进的脚步,无人机势必开启民航新时代。论坛中,中国民航局副局长李健透露,根据预测,2017-2021年中国行业级无人机市场规模每年都将以30%的速度增长,并大有在通用航空、货运航空等诸多领域替代现有的有人驾驶航空器的趋势。
 
 
去年,因一系列“黑飞”事件,相关部门痛下监管大棒,建立并实施无人机实名登记,还公布了173个民用运输机场的净空保护范围数据并制定“地理围栏”和“接口数据规范”行业标准,等等。一时间,禁飞、限飞此起彼伏,让本就生存艰难的无人机企业吃尽了苦头。
 
中国民航局运输司通航处处长商可佳表示,目前在法律和民航规章方面都没有专门针对无人机飞行适用的条款,为解决无人机立法问题,去年,由国家空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制定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截止目前,已完成了第一轮意见征集工作。
 
那么,接下来我国会建立一个怎样的监管体系呢?
 
据透露,中国民航局计划基于最大起飞重量、视距范围、运行环境、无人机型号和技术、运行区域等进行综合的风险评估,制定基于运行风险的适航标准和适航管理体系。
 
同时,该体系将包括风险评估、事中管理、诚信体系、罚则、事前批准五个方面,局方参与程度逐个递增,对无人机的运行限制逐个递减,建立系统化、一体化、与运行风险相结合的管理。另外,其管理原则是对无人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据了解,暂行条例明确,对小型及以上的产品加强监管,对普通群众最常使用的微型、轻型产品尽量放宽限制,管理兼顾开放。如条例明确,中型、大型无人机应当进行适航管理。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投放市场前,应当完成产品认证。销售除微型无人机以外的民用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并核实记录购买单位、个人的相关信息,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备。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我国的空域均为管制类空域,黄慧敏解读称,暂行条例对120米以下的特色区域进行了突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疏导了正常合理的飞行需求。而且,为了更好更便利的解决无人机生产企业和使用者的飞行需求,目前已在北京、四川、天津、浙江等地开展了试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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